申請手續

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如何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成功修畢持續進修基金課程後一年內,並在年屆71歲前(2022年8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將不設年齡上限),以1) 電子或2) 紙本方式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提交申請。政府將不接受逾期申請。
 

1) 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提交的電子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平台填寫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非使用「智方便+」的申請人須於網上成功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後1個月內,列印電子表格及在丁部聲明書簽署,並遞交已簽署的申請表格列印正本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才視為有效申請。使用「智方便+」作數碼簽署的申請人則毋須遞交列印表格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2) 經郵寄或櫃檯遞交的紙本申請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SFO 313 (2024)]正本連同所需文件副本 (即單程證 (如適用)、指定基準試成績單及繳付基準試考試費的證明文件 (如適用) 及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 郵寄或親臨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中午一時,以及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

(公眾假期除外)

申請人亦可把申請文件放入收集箱內。請參閱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的網站以獲取更多資訊。
 

請參閱申請指引 [SFO 312_C (2024)] 以填寫申請表。

 

請按照由課程小組提供「持續進修基金課程修畢資料」文件上顯示資料填寫:

 

     (i)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名稱
     (ii)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iii) 開課日期
     (iv) 課程完成日期
     (v)  繳交第一期學費日期
     (vi) 實際已付學費

 

注意事項:

 
查詢
 
有關基金的一般查詢,請聯絡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致電由「1823」職員24小時接聽的熱線3142 2277;電郵: cef_sfo@wfsfaa.gov.hk;網頁:  www.wfsfaa.gov.hk/cef)。至於較具體查詢,例如個別課程的入讀要求及上課日期,可以電郵聯絡 cef_enquiry@hkuspace.hku.hk ,致電本課程手冊內註有基金標誌[CEF logo] 課程的查詢電話,或參考學院網頁內基金課程名單。
 

申請人可登入基金網頁查看可用的資助結餘,並利用資助計算器預計可獲的資助。

 

如文件及資料妥當,一般可在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收到申請表後不多於八星期內發放申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