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
- 申請表SFO192(2015 Rev.)可於學院報名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或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索取,也可從網上下載。
- 填寫申請表格,請參閱有關持續進修基金"申請指引"
備註: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持續進修基金編號為"100"。 - 將申請表交予學院以下的學院報名中心,以便本院核實申請表乙部資料及蓋章:
- 金鐘教學中心
- 港大保良何鴻燊社區書院
- 港島東分校
- 北角城教學中心
- 九龍東分校
- 九龍西分校
- 填妥的申請表^#須連同香港智能身份證副本及單程證副本(如適用)
郵寄或親臨:
新界葵涌興芳路 166-174 號 葵興政府合署 9 樓 916 室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申請人亦可把申請表連同智能身份證副本及單程證副本 (如適用)放入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 或 葵興政府合署的收集箱內。 收集箱的開放時間請參閱這處。
^以電腦掃描或傳真機複製的副本概不接納。
#請勿夾附本院所發出的黃色學費收據。 - 申請會視乎持續進修基金可供運用款項的多寡,按先到先得的原則來審批。申請人獲取錄修讀第一個申請發還費用的課程,並繳付該學費後,應立即遞交申請;申請人無論如何必須在課程開課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受理。
- 持續進修基金處會接到申請表的當日為遞交申請的日期。
- 如申請表的資料齊全,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在收到申請表當日起計的兩星期內,發出初步申請結果通知書。如申請人獲初步批核發還費用,便不得遞交第二份申請表。如資料欠齊或不確,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將要求申請人解釋或提供補交資料,審批申請的時間會拖長。
如欲索取本學院未來的最新課程,歡迎到e-資訊 (https://hkuspace.hku.hk/enews/get-update)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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