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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paratory Tutorials for GBA Lawyer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Selected Topics)
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专题导修课

课程编号
CHIL9003
报名代码
2280-2241NW
课程制式
兼读制
开课日期
待定
修业期
9日
教学语言
粤语和普通话
课程费用
HK$18,900
截止于 2024年6月20日 (星期四)
查询
25204665
25469835
报名办法

课程简介

本课程为备考《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律师提供九堂导修课,通过知识精讲和模拟练习让学员掌握高频考点,提高应试技巧。课程将由近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执业律师讲授。
 

详情

2020年10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容许香港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特设执业试后,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办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满足以下条件的香港居民及律师将有资格参加特设执业考试:

a.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b.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基本法》;
c.    经香港高等法院认许,在律师登记册上登记,且未被吊销执业资格;
d.    具有获认许后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e.    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f.     能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员,可以受聘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或者九市的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

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官方网站:https://gba.examos.cn/lawyertop/login.html


报名参加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人员应当参加由司法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因本课程是考前冲刺培训,报名本课程的学员应已出席和完成上述由由司法部组织的基础法律知识培训。

报名代码 2280-2241NW -

单元

  • 民法1  (婚姻、家庭、继承 )
  • 民法2 (知识产权)
  • 民法3  (人格权、代理、物权、占有)
  • 民法4  (合同、侵权)
  • 商法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
  • 民事诉讼法 与 仲裁法
  • 行政法
  • 港澳基本法
  • 宪法
  • 中特理论

上课详情

 

日期

开课时间

主题

导师

2024年6月20日(周四)

6:00 pm – 10:00 pm (4小时)

民法1 (婚姻、家庭、继承 )

民法2(知识产权)

林森律师

余家铭律师

2024年6月21日(周五)

6:00 pm – 10:00 pm (4 小时)

民法 3 (人格权、代理、物权、占有)

夏倩蓉律师

2024年6月22日(周六)

1:00 pm – 5:00 pm (4 小时)

民事诉讼法 1

 

陆丹律师

2024年6月22日(周六)

6:00 pm – 10:00 pm (4小时)

民事诉讼法2 与 仲裁法

陆丹律师

2024年6月23日(周日)

9:00 am – 1:00 pm (4小时)

行政法

刘佳凝律师

2024年6月23日(周日)

2:30 pm – 6:30 pm (4小时)

港澳基本法

梁美芬教授

2024年6月24日(周一)

6:00 pm – 10:00 pm (4 小时)

宪法

中特理论

备考技巧

 

王家懿律师

杨闰律师

2024年6月25日(周二)

6:00 pm – 10:00 pm (4 小时)

民法 4 (合同、侵权)

王家懿律师

2024年6月26日(周三)

6:00 pm – 10:00 pm (4 小时)

商法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

林森律师

共计36小时
课程将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位于港岛的教学中心进行。

费用

课程费用
  • 学费 : HK$18,900

入学条件

凡拟参加2024年或2025年GBA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2024年GBA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生应已参加并完成司法部组织的基本法律知识培训。

申请

申请表 下载申请表

报名办法
付款方法
1. 现金、「易办事」(EPS)、微信支付(WeChat Pay) 或支付宝(Alipay)

申请人可亲临学院任何一所报名中心,以现金、「易办事」、微信支付(WeChat Pay)或支付宝(Alipay) 缴付学费。

2. 支票或银行本票

如以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缴付,抬头请注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支票背面请写上课程名称及申请人姓名。  阁下可:

  • 亲临学院各报名中心递交划线支票、报名表格及有关证明文件;
  • 或可将上述文件一并寄交各报名中心,信封上请注明「报读课程」,惟学院对邮递失误而遗失的支票及个人资料概不负责。
3. VISA / Mastercard

申请人可亲临学院任何一所报名中心,以 VISA 或 Mastercard(包括「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Mastercard卡」)缴付学费。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Mastercard卡持有人,如报读课程满港币2,000元,可享有十个月免息分期付款优惠,惟课程申请人必须为信用卡持有人。详情请向学院报名中心职员查询。

4. 网上缴费服务

大部份公开招生的课程(以先到先得形式报名)及个别学历颁授课程提供网上报名/注册服务,申请人可在网上使用「缴费灵」(不适用於手机)、VISA或Mastercard缴付有关课程的报名费或学费。除上述支付方式之外,如就读学历颁授课程设有网上服务,学员亦可以微信支付(Online WeChat Pay)、支付宝(Online Alipay)或转数快(FPS)缴付学费,详情请参阅报名办法 - 网上报名服务

注意事项:

  • 如报读课程将在五个工作天内开课,为免邮递延误报名程序,建议申请人亲身到学院报名中心报名,并避免使用支票付款。

  • 除由学院裁定的特殊情况(例如课程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之外,一切已缴费用概不退还。如获学院批准退还款项,以现金、易办事、微信支付、支付宝、支票或缴费灵(只限网上付款)方式缴交之款项,将以支票退款;以信用卡缴交之款项,退款将直接退还到支付款项时使用的信用卡户口。
  • 除本学院网页所列明的学费外,个别课程或有其他额外收费,详情请联络有关学科职员。
  • 学费及学额不得转让他人。一经取录,学员不得转读其他课程,惟学院对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转读申请一经批准,学员须缴付港币120元手续费。
  • 学院对邮递失误而遗失的支票或本票、付款收据或个人资料,概不负责。
  • 若学员有意申请付款证明书,请把填妥之申请表、贴上足够邮资的回邮信封、连同划线支票交回本学院。每张收据申请费用为港币30 元。支票抬头注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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