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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生活 學院點滴

開創先河 - 法律

1957年香港仍未有學術機構提供與法律相關的課程。有興趣從事法律專業的人士,只能到英國留學。有見及此,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於成立後首年,便開辦法律相關課程,成爲全香港首間開辦法律課程的教育機構。

Photo Courtesy of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 Government Records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