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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及金融 金融法規

Certificate for Module (Operations for Licensed Money Lenders)
證書(單元 : 持牌放債人業務營運)

持續進修基金 CEF 認可課程

持續進修基金 CEF 認可課程

課程編號
FN101A
報名代碼
2170-FN101A

學分
9
課程制式
兼讀制
開課日期
待定
下次開課日期
Feb 2024
修業期
3個月
教學語言
Cantonese, suppl with teaching materials in Eng
課程費用
HK$7,500
截止於 2024年1月31日 (星期三)
查詢
2867 8392
2861 0278
立即報名

課程簡介

本課程旨在教授學員有關持牌放債人相關的法例、法規、執業指引和持牌放債人營運要點。課程範疇包括持牌放債人的金融合規要求、放債流程的營運細節、持牌放債人的風險管理及反洗錢的監管要求。

詳情

本課程是學院與「香港財務專業協會」合作開辦的財務信貸課程,目的是提高持牌放債人從業員對放債人行業的認識,從而提升業界專業水平,加強行業規範。

 

完成課程後,學生應能夠:

1. 說明持牌放債人相關的行業規管及法規要求;

2. 描述放債流程及相關的金融合規監管;

3. 解釋營銷、審批、風險及催收不良貸款的執行細節;

4. 說明反洗錢的監管要求。

 

課程評核

  • 兩份個人作業 (各800字)
  • 達到70%或以上的出席率
  • 修畢課程並成功完成考核後,可按香港大學體制,經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頒授「證書(單元 : 持牌放債人業務營運)
報名代碼 2170-FN101A 現時接受報名
現時接受報名

修業期
  • 課程共十節,每節三小時。
地點

單元

1. 持牌放債人行業的規管

  • 放債人行業的社會功能及演變
  • 業務剖析及放貸原理
  • 持牌放債人條例、指引及其相關法規

2. 商業道德和行為準則

  • 貪污與賄賂
  • 個人私隱 
  • 持牌放債人應有的商業道德及行為操守

3. 企業客戶的商業信貸

  • 常見的企業所有權類型 
  • 公司條例的核心概念 
  • 建立合約的元素

4. 房地產作為抵押品

  • 香港的土地行政、規劃及建築物管制 
  • 物業的轉讓及抵押
  • 業權的註冊制度及產權負擔
  • 屋宇署發出的建築命令
  • 解釋土地查冊
  • 物業估價原理及實踐

5. 反洗錢的基本要求

  • 反洗錢的監管要求
  • 客户盡職審查
  • 舉報可疑交易
  • 備存紀錄

6. 放債人的借貸週期

  • 借還週期
  • 放債人的合規要求

7. 放債人的營銷

  • 市場學原理及營銷策劃
  • 線上線下推銷活動
  • 處理客戶關係

8. 貸款審批過程

  • 貸款批核流程 (有抵押及無抵押)
  • 核實及審查重點

9. 監察信貸風險

  • 貸款合約、抵押合同及個人擔保的合約條件
  • 辨識信貸質素、風險及變化
  • 提出預警訊號及補救措施

10. 催收不良貸款

  • 公司內部追收系統
  • 外部行動

費用

報名費用

HK$150 (取錄與否,恕不退還)

課程費用
  • 學費 : HK$7,500

入學條件

申請人必須:

(i)  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5科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 或

(ii)  於香港中學會考考獲5科E級或以上的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

申請人如持有其他同等學歷、年滿21歲或以上及持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學院將按個別情況考慮。

*自2007年起,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對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考獲E級成績(即英國語文科(課程甲)考獲C級)者,均視作等同於香港中學會考這兩個科目考獲第2級的成績。

持續進修基金

  •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持續進修基金院校編號是 100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
Certificate for Module (Operations for Licensed Money Lenders)
證書 (單元:持牌放債人業務營運)
課程編號 33C157063 學費 $7,500 查詢號碼 2867-8392
持續進修基金 持續進修基金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證書(單元 : 持牌放債人業務營運)

  • 本課程在資歴架構下獲得認可 (資歴架構第3級)

申請

網上報名 立即報名

申請表 下載申請表

報名辦法

請連同已填寫的報名表格、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工作證明文件(副本)*(如有)交回任何一所報名中心。

*請携帶正本於報名中心作核對之用。

付款方法
1. 現金或「易辦事」(EPS)

申請人可親臨學院任何一所報名中心,以現金或「易辦事」(EPS) 繳付學費。

2. 支票或銀行本票

如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抬頭請註明「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支票背面請寫上課程名稱及申請人姓名。  閣下可:

  • 親臨學院各報名中心遞交支票或本票、報名表格及有關證明文件;或
  • 可將上述文件一併寄交各報名中心。信封上請註明「報讀課程」。
3. VISA╱MASTERCARD卡

申請人可以 VISA 或Mastercard卡繳付學費。申請人如同是「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Mastercard卡」持有人,以該Mastercard卡付款報讀港幣2,000元或以上之課程,可享有十個月免息分期付款優惠。詳情請向學院報名中心職員查詢。

4. 網上繳費服務

申請人可使用「繳費靈」、VISA或Mastercard卡於網上繳付所有短期課程(以先到先得形式報名)及個別學歷頒授課程之學費。詳情請參閱本院有關網上服務的網頁。

注意事項

  1. 如報讀的短期課程開課在即,學院可要求申請人以現金、易辦事或信用卡(Visa或Mastercard卡)繳付學費。
  2. 除由學院裁定的特殊情況(例如課程因報名人數不足而取消)之外,一切已繳費用概不退還。如獲學院批准退還款項,以現金、易辦事、支票或網上繳費靈繳交之款項,將以支票退款;以信用卡繳交之款項,退款將直接退還至支付款項時使用的信用卡戶口。
  3. 除本學院網頁所列明的學費外,個別課程或有其他額外收費,詳情請參閱有關之課程小冊子或聯絡有關學科職員。
  4. 學費及學額不得轉讓。一經取錄,學員不得轉讀其他課程,惟學院對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轉讀申請一經批准,學員須繳付每一項申請港幣120元之手續費。
  5. 學院對郵遞失誤而遺失的支票或本票、付款收據或個人資料,概不負責。
  6. 若學員有意申請額外收據,請把填妥之申請表、貼上足夠郵資的回郵信封、連同劃線支票交回本學院。每張收據申請費用為港幣30元。支票抬頭註明「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補發的學費收據通常於課程完結後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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